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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區在2023年制定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 獎勵扶持政策, 對裕安區的電商企業、直播機構、電商產業園等給予獎勵支持,下面就來具體的政策,以及政策如何申報,有什么疑問,可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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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對象
在裕安區依法登記、依法經營的電商主體(包括但不限于企業法人、個體工商戶),申報主體及法人代表經營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二、工作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突出重點、擇優扶持、注重績效”的原則,按照以獎代補、先建后補等方式支持電商發展,重點支持電商助力鄉村振興、電商主體培育、農產品上行、公共服務中心長效運營等。
三、支持內容
(一)支持電商企業做大做強
1.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平臺網店、直播帶貨等形式實現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 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網銷額0.5% 給予最高 10萬元的獎勵。對已申報企業,年度網上銷售額按增量銷售額1%給予最高 8 萬元的獎勵。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的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 以上),不突破最高獎勵限額。
2.支持電商返鄉創業,對返鄉創業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返鄉創業后產生的網銷額10% 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二)支持平臺經濟發展
3.對在天貓、京東知名電商平臺新開設旗艦店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開設后產生的網銷額10% 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4.鼓勵引進MCN直播機構,對 MCN直播機構獨家簽約主播銷售我區產品,每增加1名年帶貨銷售額超 500 萬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銷售額0.2%給予最高5 萬元的獎勵。
5.對電商企業簽約第三方直播機構開展直播合作,并通過合作實現年直播銷售額300 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費用按照10%給予最高2 萬元的獎勵。
(三)支持電商集聚區建設
6.推進電商產業園、電商樓宇、直播中心等電商集聚區建設,對集聚區年網銷裕安區農產品達1000 萬元(含1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 萬元的電商企業 10家及以上,或集聚區年網銷額達5000萬元(含 5000 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 家及以上,一次性給予集聚區綜合運營費用 15萬元的獎勵。
7.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的,給予50 萬元、10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支持產銷對接,鼓勵爭先爭優
8.鼓勵支持電商集聚區運營機構、電商協會、區內電商企業、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機構牽頭組織10 家以上裕安本土電商企業集中開展農村產品、直播促銷等產銷對接活動,經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組織單位產銷活動期間產生的網銷額2%累計最高 10 萬元的獎勵。
(五)助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9.全面推廣“電商企業+基地 +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 2 年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100萬元(含100 萬元)以上的,給予電商企業在該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采購額網銷部分 3%最高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培育。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農村電商企業承接“綜合服務點”建設和“便民網點”向“綜合服務點”升級。對年度網銷額超 5萬元的網點給予0.5萬元獎勵。
11.支持電商企業物流降本增效。對我區參與鄉村振興的電商企業年發貨本土農產品快遞單不少于2 萬單的,每單給予1元的獎補,最高6 萬元。
12.促進脫貧戶持續增收。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 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照收購金額10% 給予最高 20萬元的獎勵。
(六)加強電商人才培育
13.完善培訓機制,鼓勵支持區電商產業園區、區電商協會、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舉辦電商人才培訓班,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走出去”方式,組織舉辦全區電子商務管理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電子商務培訓班,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每年費用不超過 30萬元。
(七)健全電商公共服務中心運營長效機制
14.支持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持續運營升級。構建“公共綜合服務+ 村站監管指導+產銷供需對接+運營孵化 +數據分析研判+政策參謀助手+ 其他增值服務”的全方位服務模式。對公共服務中心年度新孵化電商主體單個實現網銷實績5萬元(含5 萬元)以上,且幫助引導上線郵樂購裕安館達50家(含50 家)給予中心 5萬元獎勵,達100家(含 100 家)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獎勵。
15.鼓勵支持區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區內電商企業采用區域公共電商品牌開展網銷,對使用公共品牌的產品網銷額首次達1000 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中心5萬元一次性獎勵,達 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給予中心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四、監督管理與績效評估
1.申報評審工作由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電商辦)組織開展,符合條件的主體根據申報通知向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進行申報,屬地政府、高新區管委會將審核合格的申報材料及審核意見等統一報至區電商辦。
2.區電商辦組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和現場評審。評審結果合格后在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不少于5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報區政府批準撥付資金。區政府安排專項審核費用。
3.本政策措施與省、市、區其他政策有重復的按照就高補齊原則執行,同一項目不重復享受。
4.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扶持資金,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確保專款專用。對違反規定的相關單位和個人將依法追究責任。
5.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有權會同相關部門對電商經營主體所獲得的獎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和問效。
五、工作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指導全區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工作,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重要情況及時報告區政府。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商務局)牽頭協調推進具體工作任務落實。各鄉鎮街、高新區和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是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的責任主體,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和嚴格的審核制度,切實抓好組織實施,確保工作落地見效。
2.加大支持力度。充分發揮財政政策資金引導作用,積極爭取國家、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發展資金支持,引導社會資本投入支持電子商務發展,充分發揮裕安電子商務領域社會組織作用,鼓勵其開展行業自律,支持其提供電子商務政策與技術咨詢服務,舉辦形式多樣的研討會、主題沙龍等活動,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
3.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做好宣傳引導,各地、各單位要進一步梳理典型案例,將農村青年創業故事、電商企業發展經驗、產業基地運營模式等進行宣傳推廣,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引導企業、行業、區域踐行新發展理念,加速轉型升級,實現高質量發展。
六、其他事項
本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原《裕安區促進電子商務發展政策導則》(裕政〔2016〕 27號)同時廢止。本文件由區商務局負責解釋。
附件1: 《關于促進電子商務高質量發展若干扶持政策措施(試行)》項目申報條件及流程
一、項目申報要求
1.電商經營主體通過平臺網店、直播帶貨等形式實現年網絡銷售額首次達到500 萬元(含500萬元)以上的,按照網銷額0.5% 給予最高 10萬元的獎勵。對已申報企業,年度網上銷售額按增量銷售額1%給予最高 8 萬元的獎勵。對主要銷售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的電商經營主體的獎勵上浮10%(本地產品網銷額占70% 以上),不突破最高獎勵限額。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如網銷裕安區本地農產品或工業制品,需提供本地產品采購、生產證明材料及網銷產品占比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2.支持電商返鄉創業,對返鄉創業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返鄉創業后產生的網銷額10% 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相關年度企業地址變更記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告等證明材料);
(5)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地址變更之日起至當年年底間網銷額截圖等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6)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3.對在天貓、京東知名電商平臺新開設旗艦店的電商企業按照當年開設后產生的網銷額10% 給予最高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開店時間相關證明材料;
(5)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開店之日起至當年年底間網銷額截圖等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6)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4.鼓勵引進MCN 直播機構,對 MCN直播機構獨家簽約主播銷售我區產品,每增加1名年帶貨銷售額超 500 萬元的主播按照直播銷售額0.2%給予最高5 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MCN 資質證明材料;
(5)主播簽約協議、主播賬號、帶貨產品、 2021 年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
(6)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5.對電商企業簽約第三方直播機構開展直播合作,并通過合作實現年直播銷售額300 萬元以上的,對其產生的傭金費用按照10%給予最高2 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與主播簽訂帶貨協議或與直播運營公司簽訂帶貨協議、傭金支付證明材料 、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獎補年度主播帶貨實現的網銷額相關證明材料;
(6)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6.推進電商產業園、電商樓宇、直播中心等電商集聚區建設,對各集聚區年網銷裕安區農產品達1000 萬元(含1000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 萬元的電商企業 10家及以上,或各集聚區年網銷額達5000萬元(含 5000 萬元)且入駐年網銷額不低于100萬元的電商企業10 家及以上,一次性給予集聚區綜合運營費用 15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運營主體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相關入駐企業營業執照、入駐協議(合同)及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4)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7.對經認定的國家級、省級、市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示范園區、示范基地的,給予50 萬元、10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政策條款根據國家、省、市認定文件或網絡公示直接撥付,無需申報。
8.鼓勵支持電商集聚區運營機構、電商協會、區內電商企業、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等機構牽頭組織10 家以上裕安本土電商企業集中開展農村產品、直播促銷等產銷對接活動,經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并核實認定的,給予組織單位產銷活動期間產生的網銷額2%累計最高 10 萬元的獎勵。
申報條件:
(1)牽頭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資料(含活動方案);
(4)牽頭企業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5)提供活動通知、宣傳報道、開展成效、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6)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9.全面推廣“電商企業+ 基地 +合作社+農戶”模式,電商企業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 2 年以上穩定購銷協議且年采購額達100萬元(含100 萬元)以上的,給予電商企業在該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采購額網銷部分 3%最高5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電商企業需提供與農業基地或專業合作社簽訂 2年及以上穩定購銷協議及采購額證明等證明材料,且網銷產品可與采購產品相對應;
(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10.支持村級電商服務網點培育。鼓勵有條件、有能力的專業合作社、種養大戶、農村電商企業承接“綜合服務點”建設和“便民網點”向“綜合服務點”升級。對年度網銷額超 5萬元的網點給予0.5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2)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3)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
(4)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11.支持電商企業物流降本增效。對我區參與鄉村振興的電商企業年發貨本土農產品快遞單不少于2 萬單的,每單給予1元的獎補,最高6 萬元。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企業網店截圖相關年度年快遞單量數據截圖(如第三方電商平臺不能提供訂單匯總功能,可提供第三方物流公司證明和相關年快遞資費票據) ;
(5)獎補年度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相關證明材料;
(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12.促進脫貧戶持續增收。對電商企業收購脫貧村、脫貧戶農產品,總收購金額達到10 萬元(含10萬元)以上的,按照收購金額10% 給予最高 20萬元的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電商企業需提供采購證明,脫貧戶需提供脫貧光榮證或村里開具的身份證明等;
(6)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13.完善培訓機制,鼓勵支持區電商產業園區、區電商協會、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舉辦電商人才培訓班,區電子商務工作領導小組每年采取“走出去”方式,組織舉辦全區電子商務管理干部和企業負責人電子商務培訓班,相關培訓經費據實申報,每年費用不超過 30萬元。
申報材料:
相關培訓由區電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負責,具體培訓經費據實申報。
14.支持區電商公共服務中心持續運營升級。構建“公共綜合服務+ 村站監管指導+產銷供需對接+運營孵化 +數據分析研判+政策參謀助手+ 其他增值服務”的全方位服務模式。對公共服中心年度新孵化電商主體單個實現網銷實績5萬元(含5 萬元)以上,且幫助引導上線郵樂購裕安館達50家(含50 家)給予中心5萬元獎勵,達100家(含 100家)以上給予中心10萬元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上線商家明細(營業執照、網店截圖等)和獎補年度網銷額、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15.鼓勵支持區公共服務中心組織區內電商企業采用區域公共電商品牌開展網銷,對使用公共品牌的產品網銷額首次達 1000 萬元(含1000萬元)給予中心5 萬元一次性獎勵,達 3000萬元(含3000萬元)以上給予中心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
申報材料:
(1)企業書面申請報告(包括企業基本情況、電子商務運營情況、申報項目情況等內容);
(2)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
(3)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4)公共品牌獎補年度網銷額證明材料、第三方審核報告等;
(5)項目申報誠實信用承諾書(附件 3 )
二、申報程序
1.各鄉鎮街、高新區根據申報通知組織電商主體開展申報工作,申報材料復印件均需加蓋企業公章,申報材料由屬地政府對照申報條件進行初審,并于《裕安區農村電商高質量發展獎補申報表》(附件 2)簽署初審意見及加蓋公章,將初審合格的申報主體材料報送區電商辦。
2.區電商辦對申報項目嚴格把關,并組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市場監管局、第三方機構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和現場評審,確保項目真實可靠。
3.第三方機構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審計,留存無間斷視頻查詢資料,并出具專項審核報告。
4.區電商辦結合現場評審情況和專項審核報告形成審核意見,明確復核意見、擬支持金額等。
5.將擬支持項目、擬資金分配額度等內容在區商務局信息公開網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不少于5 個工作日。對經公示無異議的項目,報區政府審核。
6.經區政府審批后,按照下達的社企系統審核計劃,對擬獎補電商主體納入財政涉企系統進行審核,審核無異議后按程序撥付獎補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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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濤集團,2012年成立,為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如公司注冊、代理記賬、專利申請、軟著登記、商標注冊、財稅籌劃、股權設計、軟件開發、高企認定、可研報告、商業計劃書、科技成果評價、抖音短視頻運營推廣、網站關鍵詞運營推廣等一站式服務,在安徽、江蘇、湖北、湖南、四川、陜西等地都有公司, 10多年成功服務上萬家企業,在業內擁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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