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濤摘要:據悉,我國商標總量已達到兩千萬,其中1177萬為有效商標。并且據業內人士估計,目前我國閑置的商標已經達到總量的30%左右,也就意味著全國有345萬的商標是屬于閑置狀態的。
閑置商標
就是指企業倒閉,其商標無人繼受或者放棄繼受測算的。我們來推算一下,假設每家企業有0.5件商標,目前我國每年倒閉的企業平均有百余家,也就說每年都會產生20多萬件的商標被閑置,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吹竭@個數字,臥濤深感痛心。企業注冊商標是一件耗時耗力的事情,每申請下來一個商標都不容易。這些閑置商標屬于稀有資源,但同時都是無效的資源,阻礙了想獲得注冊保護并將其真正具體實施的商標權人的道路。
據了解在實際審查過程中,是否為閑置商標是無法判斷的,只要此商標還屬于正常的10年有效期內,就被認為是有效的商標。然而當真正有需要的企業申請近似或者同一商標時,由于這些閑置商標早已存在,其申請要求就會被拒,這是多么令人惋惜的事。
比如,2009年A公司成功申請注冊了“東方一號”這個商標,可能這個商標的主體公司在2010年就倒閉了。那么“東方一號”這個商標因為沒有主體資格,商標也就失效了。但商標局數據庫里,仍然認為“東方一號”還是有效的。假如后面B公司同時在輪船上申請注冊“東方一號”商標,商標局就可以引證甲公司注冊的“東方一號”商標駁回乙方公司提出的“東方一號”商標注冊。這就使得本應乙公司可以獲得注冊的“東方一號”商標,因為這個閑置在先注冊了,商標局駁回后面的申請人乙公司的注冊。
在實踐申請過程中,大多數申請人由于缺乏對注冊商標
的專業知識了解,一看到駁回文件,就覺得無望而不再處理了,或者是認為復審需要再支付復審的費用就自動放棄了,沒有向商標局提出復審及撤銷該商標的申請。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商標局出臺了商標駁回復審”和“撤銷三年不使用”兩個行政審批程序。
商標駁回復審,指的是是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復審,“撤銷三年不使用”是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撤銷三年不使用顧名思義就是被提出撤銷的商標必須是要商標權利人注冊已滿三年才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申請,否則就不予受理。
一般申請商標時收到商標駁回通知書,作為申請人應該首先向商標局求證此注冊商標是否已經注冊滿三年時間。如果已經注冊滿三年,建議先向商標局提出“撤三申請”,之后再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復審。
在復審文件中,需要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暫緩處理該案商標復審事宜,說明此案已經向商標局提出“撤三”申請,基于請求說明,商標評審委員會會提出待商標局審查撤銷申請程序結束之后再進行復審審查。經過這兩個環節后,很有可能成功獲得注冊。
在此,臥濤提醒大家,在成功注冊了商標后一定要及時使用,如申請通過后三年都未使用,就極有可能被撤銷掉。這就需要您及時了解最新政策,了解商標注冊的一系列專業知識。即便在自身專業知識不夠豐富的情況下,您需要找到一家專業的代理服務機構來為您操辦一切商標注冊及使用事宜。安徽臥濤代理知識產權服務多年,擁有專業的服務團隊及良好的社會資源,是您的不二之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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