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知曉!合肥市數字經濟(特色、示范)產業園區申報條件(回收站2023-06-15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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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23.06.15
合肥市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的主導產業方向,包括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信息安全、5G、軟件及其服務業等信息技術產業,以及“互聯網+”等融合性產業。申報合肥市數字經濟產業園區的條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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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數字經濟產業園區認定申報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產業政策,符合全市數字經濟發展方向及區域功能布局,符合當地土地利用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
(二)園區邊界清晰,具有相對明確的四至范圍和空間布局。
(三)園區產業定位清晰明確,主導產業突出,有1-2個主導產業。
(四)園區管理機構和運營機制較為合理規范,有專業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對園區實行統一管理和服務。
(五)園區能為入駐企業提供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和配套服務體系。
數字經濟產業園區分為數字經濟產業特色園區和數字經濟產業示范園區。分別滿足下列條件:
(一)數字經濟產業特色園區:
1、特色實力。產業特色突出,在數字經濟細分領域具有較強競爭力,園區主導產業年銷售收入達到5億元以上。
2、集聚程度。園區有不低于2萬平方米的工作場所;園區內主導產業應至少在1家骨干企業帶動下形成上下游配套的產業鏈條,園區內擁有不少于10家與之相關聯的企業。
3、創新能力。園區內企業重視科技進步與技術創新,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重不低于3.5%。
(二)數字經濟產業示范類園區:
在認定特色園區過程中,對其中規模效益突出、綜合實力較強的園區,符合以下條件的,擇優認定為示范園區。
1、規模效益。具有較強的產業優勢和競爭力,有一定的示范和帶動作用,園區主導產業年銷售收入達到30億元以上。
2、集聚程度。園區有不低于5萬平方米的工作場所,入駐主導產業企業數量不少于30家,其中規模以上企業數量不少于10家。
3、創新能力。園區內企業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主導產業擁有核心技術和自主知識產權(包括專利及軟件著作權)總計不少于100項,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比重達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