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答辯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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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 2018.11.27
本企業首先就本企業知識產權、成果轉化、高新技術產品收入、科技人員占比、研發費占比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相關指標情況進行介紹,以及圍繞網評結果的申訴點進行簡要陳述。
專家根據企業介紹說明情況進行質詢,了解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條件相關情況、查看相關證明文件、憑證等。
專家根據企業的陳述以及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對企業是否符合高企認定條件出具最終意見。
(2)本企業2013—2015年研究開發費歸集核算專賬或者輔助賬。
(3)上一年度會計報表,上一年度6月和12月份共兩個月的會計原始憑證。
企業應圍繞研發項目、知識產權、成果轉化、高新收入與所申報技術領域的相關性進行說明。
企業應從有效知識產權與主營產品關聯性和支撐作用、知識產權技術的先進性、知識產權類型數量、知識產權獲得方式以及企業參與編制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檢測方法、技術規范的情況進行說明。
企業應該就所轉化科技成果技術水平、科技成果轉化來源、科技成果轉化結果、科技成果轉化方式進行闡述和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材料。
企業應從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機構、成果轉化獎勵制度、人才績效制度進行說明,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材料。
企業在答辯時須提供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和上一年度6、12月份的會計憑證供財務專家審查,并對企業研發費用歸集的前提、歸集方式、歸集標準原則、歸集范圍、歸集結果進行說明。
企業應闡述高新收入歸集的產品(服務)標準及范圍,相關產品與國家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領域的相關性,屬于高新收入的理由,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