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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時間
請按《通知》要求抓緊做好區域內集聚類基地和單體類基地摸排工作,符合條件的基地所在地政府牽頭成立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及管理辦公室,組織申報基地到科技部官網下載相關文件填寫申報材料,并于2022 年4月29日前將市科技、宣傳部門推薦函及申報材料(一式 4份及電子版光盤)統一報送給省科技廳高新處。
安徽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類別
本次申報基地分為兩類:一類是集聚類基地,指依托國家高 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可持續發展實驗區,以及相關部門認定 的國家文化類園區等,具有明確邊界范圍和專業管理機構,能夠 聚集一批文化科技融合相關要素和企業,并為文化和科技融合發 展提供相應基礎設施保障和公共服務的特定區域。一類是單體類 基地,指在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領域取得突出成績、在本領域處 于領先地位且具有先導性和示范性優勢的企業(或事業)單位。
本次申報重點領域和方向:文化旅游、新聞出版、電影、廣 播電視、網絡文化等。
安徽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條件
(一) 申請集聚類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 目標明確。基地應有明確的發展定位、目標和規劃,對解 決文化和科技融合“最后一公里”或補短板具有一定的探索性, 且在文化科技創新價值鏈的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技術標準制定、 技術轉移、產業技術聯盟等方面在全國或本省及區域內具有代表 性和示范性。
2. 示范性強。基地內文化科技企業數量達到一定規模,年度 營業收入總額不低于10 億元,其中為文化行業提供技術服務所 取得的營業收入占比不低于20%的企業數量達到10 家以上。
3. 管理規范。基地具有明確的邊界范圍,有專業化管理及運 營機構,并設有專職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文化和科技融 合等工作。
4. 配套完善。基地應搭建完善的專業公共服務平臺,并建立 或引入文化科技產業基金,能為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各類機構提 供創業孵化、融資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養、市場推廣、管理 咨詢、知識產權保護等多方面的服務。
(二)申請單體類基地應具備以下條件:
1. 特色鮮明。在文化和科技融合領域科技成果轉化業績突出, 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效明顯且具有帶動示范性,采用新技術 改造提升文化服務水平效果明顯且在本行業產生一定影響力。
2. 主業突出。主營業務應圍繞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營業務收 入居于行業領先地位,科技企業為文化行業提供科技支撐的相關 產品收入總和占總收入的50% 以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新技術 開發文化服務新業態或新業務占其業務種類或數量的10%以上。
3. 創新能力強。研究開發以及購買技術服務的費用之和占同 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達到3% 以上,擁有專利、商標、著作權 等自主知識產權數量居于行業領先水平,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達 3項以上且被10 家以上文化企事業單位采用,具有本科以上學歷 的人員占當年職工總數的 50%以上。
4. 管理規范。設有專職部門和專職工作人員負責推進文化和 科技融合等工作。
安徽省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流程要求及名額
(―)申報方式。
采取紙質申請文件申報的方式。請各申報基地在科技部官網下載相關文件并填寫。
(二)申報材料。
1.申報集聚類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表(集聚類 )》。
(2 )《基地入駐企業情況表》。
(3) <<2019-2021年基地特色園區情況表》( 見附件3 )。
(4) 申報書(包括基地區域邊界范圍圖、空間布局和產業集 聚特色、技術研發集成應用情況、科技助力文化行業轉型升級情 況、新興文化業態的培育情況、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效、基 地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及發展情況、基地領軍企業及文化和科技融 合創新品牌發展情況、基地對當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所產生的 推動作用情況、配套公共服務情況、政府專項資金支持和政策支 持情況、專業化的文化科技孵化平臺建設情況、管理機構情況及 管理制度等)。
(5) 基地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 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 展情況以及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 )。
(6) 基地近3年來 (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 所獲國家級和省級獎勵、榮譽和扶持情況。
2.申報單體類基地需提供以下材料:
(1) 《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表( 單體類)〉〉。
(2) 申報書(包括發展歷程、主要產品和服務介紹、管理制 度和組織架構、技術研發集成應用情況、科技助力文化行業轉型 升級情況、新興文化業態的培育情況、新技術產業化推廣應用成 效、基地對當地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所產生的推動作用情況等 )。
(3) 基地中長期發展戰略規劃( 包括發展定位、主要目標、 重點任務、具體舉措、預期效益、文化重點領域核心關鍵技術進 展情況以及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等 )。
(4) 基地近3年來 (成立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 所獲國家級和省級獎勵、榮譽和扶持情況。
(5) 基地為企業的,應提供以下材料:營業執照、組織機構 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如企業登記模式為三證合一,則 僅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最近 2 年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年度財 務報表;開戶銀行開具的企業信用狀況的資信證明;稅務部門提 供的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6) 基地為事業單位的,應提供以下材料:事業單位法人證 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的復印件,如事業單位登記模 式為三證合一,則僅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最近 2年的年度 財務報告。
有關申報材料如為復印件,請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將原件 提交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核驗。需同時報送所有申報材料的電 子版光盤。
(三) 申報程序。
1 .組織申報。
由基地所在地政府牽頭成立基地建設(管理 ) 領導小組及管 理辦公室,負責組織集聚類基地和單體類基地進行申報,并將申 報材料統一報送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
2. 申報推薦。
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會同黨委宣傳部門對申報材料進 行審核,經征求網信、文旅、廣電等相關部門意見后,由科技行 政管理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出具推薦函,并填寫《國家文化 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匯總表》 (見附件5),與申報材料一并 報送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
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創新服務聯盟具備單體類基地推薦資 格,參照上述程序進行推薦。
3. 組織評審。
(1) 合規性審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 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
(2) 專家函評: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組 織專家對通過合規性審核的基地進行函評;
(3) 會議答辯: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辦公室根據函評結果,組織基地負責人進行會議答辯;
(4)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 廣電總局根據會議答辯結果,確定擬調研實勘的基地名單。
4. 調研實勘。
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 總局組織專家對通過評審答辯的基地開展調研實勘。
5. 確定資格。
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廣電 總局根據實地調研結果,結合國家戰略布局,綜合考慮區域、結 構、代表性等因素,確定擬認定基地建議名單并進行公示后,予 以正式發布。
(四) 報送數量。
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推薦的基地總數 不超過3 家,其中集聚類基地不超過1家。中關村中恒文化科技 創新服務聯盟推薦的單體類基地總數不超過5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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