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成功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不僅可以享受資金等補助政策,對企業來說更是一份很高的榮譽。除了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很多地市也有相應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政策,今天臥濤就帶您一起來了解下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認定條件及流程。
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條件
1.在蚌埠市境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為查賬征收;
2.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見附件1)規定的范圍;
3.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符合如下要求之一:(2)3項(含)以上授權或已正式受理進入審查階段的Ⅱ類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4.企業財務管理規范,有能力設立研發費用輔助賬;近兩個會計年度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3%。企業注冊成立時間不足兩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計算。
有下列情形的企業,不得申報:
(1)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
(2)2016、2017年蚌埠市下達培育名單企業;
(3)2015年及以前年度蚌埠市下達培育名單企業,在培育后未發生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事實的;
(4)到期高新技術企業由于自身原因主動放棄重新認定,兩年內不得申報入庫。
注:是否入庫培育,不影響直接申報高新技術企業。
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程序
1.企業申報。企業對照申報條件進行自評,符合條件的,向所在縣(區)科技管理部門提交申報材料。
2.縣區初審推薦。各縣(區)科技管理部門對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符合條件的匯總推薦上報市科技局。
3.審查入庫。市科技局按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條件對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查,對審查通過的企業在市科技局網站公示五個工作日,對公示無異議和異議不成立的,予以入庫。
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
1.《蚌埠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申請書》(見附件);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有效知識產權證明材料(復印件),通過受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
4.企業近兩個會計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數據需與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系統數據一致);
5.蓋有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受理章的近兩年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的基礎信息表、主表及期間費用表(復印件);
6.其他:如主持(參與)制定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研發機構、產學研合作、成果、榮譽等企業開展創新活動的證明材料。
附件:蚌埠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申報書
蚌埠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企業
申報書
(2018)
企業名稱:
通信地址:
企業所在縣(區):
聲明:本申請書上填寫的有關內容和提交的資料均準確、真實、合法、有效、無涉密信息,本企業愿為此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法定代表人(簽名): (企業公章)
填報日期:
蚌埠市科學技術和知識產權局制
二〇一七年
填報說明
1.企業應參照申報通知要求如實填報。
2.各欄目不得空缺,財務數據統一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3.企業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國稅”或“地稅”。
4.企業所得稅征收方式:“查賬征收”或“核定征收”。
5.主要產品(服務)所屬技術領域:對應《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到三級目錄,如:“一、電子信息-(一)軟件-1.基礎軟件”。
6.知識產權要確定是否失效,須與所提供附件證明材料保持一致。
類別:I類知識產權,主要包括: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Ⅱ類知識產權,主要包括:實用新型專利,軟件著作權等;
獲得方式:自主研發、受讓、受贈等。
7.科技人員: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人員。
8.凈資產=資產總額-負債總額;
銷售收入=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
本表內的所有財務數據須與財務會計報告、納稅申報表數據保持一致。
二、主要情況表
知識產權(件) |
類別 狀態 |
Ⅰ類 |
Ⅱ類 |
||||
已授權 |
|
|
|||||
已受理 |
|
|
|||||
主持(參與)制定標準(項) |
國家標準 |
|
行業標準 |
|
|||
人力資源情況 (人) |
職工總數 |
|
科技人員數 |
|
|||
近2年經營情況 (萬元) |
種類 年度 |
凈資產 |
銷售收入 |
||||
2016年 |
|
|
|||||
2017年 |
|
|
|||||
近2年研發費用 (萬元) |
科目 年度 |
研發費用 |
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重 |
||||
|
管理費用 科目下研發費用 |
||||||
2016 |
|
|
|
||||
2017 |
|
|
|
||||
合計 |
|
注: 研發費用 “ 費用化”的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下, 若 有“資本化”部分,需提供 說明 及 相關 佐證材料。
三、知識產權匯總表 (表格可按需要增加行數)
已授權 |
|||||
序號 |
知識產權名稱 |
類別 |
授權日期 |
授權號 |
獲得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已受理 |
|||||
序號 |
知識產權名稱 |
類別 |
受理日期 |
受理號 |
獲得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四、縣區科技局初審意見
(公章) 經辦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
咨詢熱線
400-0507-5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