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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工業、制造業、農業、移動互聯網、電商、藥業獎補政策匯編(長沙市、株洲市、湘潭市、衡陽市、邵陽市、岳陽市、常德市、張家界市、益陽市、郴州市、永州市、懷化市、婁底市、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小編現將本政策的支持方向和申報條件、程序總結如下,希望對你的申報工作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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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研發財政獎補
(一)適用對象
在湖南省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和財務管理制度,誠信經營、依法納稅,已完成2023年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備案并審核通過,2021、2022兩個納稅年度均已按要求在當年度匯算清繳結束時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
(規模以上企業應按統計部門要求完成研發報統及核準)
(二)支持措施
1.依據企業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一定比例分類給予補助:對列入省重點高新技術領域的企業,省財政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 12%給予補助;其他企業按其較上年度新增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部分的8%給予補助。
2.經測算補助額不足20萬元的,省財政不予以補助。單家企業補助額不超過10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湖南省財政支持企業科技創新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 (湘政辦發 〔2022〕 53號)、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實現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 (湘政辦發 〔2023〕4號)
(四)申請材料
1.2023年企業研發準備金及項目備案登記表
2.2023年企業預計開展的主要研發項目情況
3.企業研發準備金內部制度
4.2022年企業研發準備金備案研發項目執行情況
5.2021/2022 年企業享受研發加計扣除政策的研發項目清單
6.2023年度湖南省企業研發財政獎補資金申報表。
二、工業設計中心及服務型制造示范獎勵
(一)適用對象
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
(二)支持措施
對當年新認定的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下一年度一次性安排獎勵資金 100 萬元;對國家級服務型制造示范企業(平臺) 給予不超過項目投資20%,分檔給予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財企〔2021〕11號)
三、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 (產品) 獎勵
(一)適用對象
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
(二)支持措施
對當年被評為國家級制造業單項冠軍的申報主體,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財企〔2021〕11號)
四、工業設計型企業或平臺/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獎勵
(一)適用對象
對外提供服務的工業設計型企業或平臺;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
(二)支持措施
根據對制造業提供服務的情況,每年支持一批工業設計型企業或平臺,每家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工業設計研究院一次性給予100萬元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五、制造強省專項資金項目補助
(一)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以及為工業發展提供服務的機構
(二)支持措施
1.對實施制造業重大產業化項目的工業企業給予不超過1000萬元補助。
2.對建設和運營制造業專業服務平臺的企業給予不超過500萬元補助。
3.對實施技改項目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給予不超過200萬元的設備補助。
(三)政策依據
1.《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財企〔2021〕11號)
2.《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六、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經濟貢獻增量獎補
(一)適用對象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
(二)支持措施
工業企業實施投資超過 500 萬元的技術改造項目,在項目完工后三年內,企業主體稅種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稅收總增量超過10萬元的年份,按稅收增量的省級分成部分的50%對企業進行獎補。
(三)政策依據
1.《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試行辦法》(湘財企 〔2017〕17號)
2.《湖南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稅收增量獎補實施細則》(湘經信投資 〔2017〕616號)
3.《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七、工業領域優秀供應商獎勵
(一)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優秀供應商
(二)支持措施
對上年被評為優秀綠色制造供應商企業,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每年對上一年度綜合排名靠前的若干智能制造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每家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培育一批優秀的數字化轉型供應商,最高給予100萬元獎勵 (政策實施期為2022年至2024年)。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八、制造業碳減排獎勵
(一)適用對象
完成制造業企業碳減排任務顯著的制造業企業 (年度減排6%以上,且減排二氧化碳達到2000噸的)
(二)支持措施
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九、工業領域綠色創建和資源綜合利用獎勵
(一)適用對象
獲得國家級綠色工廠、園區、供應鏈企業和綠色產品稱號的企業,以及工業產品綠色設計示范企業、能效領跑者、水效能跑者、資源綜合利用領跑者、工業節能技術裝備和“能效之星”產品、綠色數據中心先進實用技術產品等綠色制造示范單位;獲評省級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項目的單位
(二)支持措施
對上年度認定的國家級綠色創建稱號單位,下一年度一次性安排獎勵資金不超過50萬元。對示范基地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的獎勵,對獲得示范項目的單位給予不超過 50萬元的獎勵。
(三)政策依據
1.《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財企〔2021〕11號)
2.《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支持先進制造業供應鏈配套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和 〈支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產業延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湘政辦發 〔2021〕49號)
(四)申請途徑
無需申報,直接對獲評的企業實施
十、創新醫藥產品產業化補助
(一)適用對象
省內醫藥企業
(二)支持措施
1.年度內獲準注冊并在省內實現產業化、投資額5000 萬元以上的創新藥品,每個品種給予不超過 500 萬元補助。
2.年度內獲準注冊且擁有發明專利并在省內產業化的創新Ⅲ類醫療器械,每個品種給予不超過100萬元補助。
3.年度內獲準注冊且屬于國內首創、擁有發明專利并在省內產業化的創新Ⅱ類醫療器械,每個品種給予不超過50萬元補助。
(三)政策依據
1.《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湘辦 〔2018〕32號)
2.《關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 〔2021〕44號)
(四)申請途徑
通過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推薦報送
十一、仿制藥通過一致性評價獎補
(一)適用對象
省內醫藥企業
(二)支持措施
對通過國家仿制藥一致性評價的前100個品種:
1.在全國首家過評的,每個品種補助500萬元。
2.在全國第二、三名過評的,每個品種補助 300 萬元。
3.其余通過品種,每個品種補助1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1.《關于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藥品醫療器械創新的實施意見》(湘辦 〔2018〕32號)
2.《湖南省鼓勵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政策措施》(湘政辦發 〔2020〕3號)
3.《關于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 〔2021〕44號)
(四)申請途徑
通過所在地市州工信局推薦報送
十二、智能制造標桿企業 (車間) 獎勵
(一)適用對象
具有先進生產模式的制造業企業
(二)支持措施
每年分行業支持一批智能制造標桿企業和車間,對智能制造標桿企業每家給予不超過 100 萬元獎勵;對智能制造標桿車間,每個給予不超過50萬元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十三、先進制造業龍頭企業采購省內重點零部件配套產品獎勵
(一)適用對象
工程機械、汽車制造、電力裝備、軌道交通、航空航天等重點產業相關的龍頭企業
(二)支持措施
鼓勵龍頭企業采購補鏈清單內重點配套產品。對采購補鏈清單內配套產品的龍頭企業按新增采購額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先進制造業供應鏈配套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和 〈支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產業延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 〔2021〕49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十四、培育先進制造業關鍵零部件配套生產企業獎勵
(一適用對象
先進制造業關鍵零部件配套生產企業
(二)支持措施
對重點培育的關鍵零部件配套生產企業提檔升級、支持龍頭企業補鏈延鏈成效顯著的,視其貢獻情況給予定額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支持先進制造業供應鏈配套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和 〈支持有色金屬資源綜合循環利用產業延鏈強鏈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 〔2021〕49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十五、工信部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重點新材料首批次保險補償機制
(一)適用對象
生產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的企業、生產首批次新材料的企業
(二)支持措施
1.制造
《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 內裝備,且在特定期間投保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綜合險或選擇國際通行保險條款投保的企業,在裝備交付用戶、保單正式生效、累計保費滿20萬元后,中央財政按照實際投保費率不超過 3%
及實際投保年度保費的 80% 給予保險補償。
2.對通過工信部評審且公告的的生產《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 內新材料產品,且于特定期間投保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綜合保險的企業,中央財政進行保費補貼,補貼額度為投保年度保費的80%。
(三)政策依據
1.《關于進一步深入推進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財建 〔2019〕225號)
2.《關于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原 〔2017〕222號)
(四)申請途徑
根據省工信廳門戶網站公開發布的項目申報通知要求申報
十六、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
(一)適用對象
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
(二)支持措施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省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按照政策規定的車輛補貼標準給予補助。
(三)政策依據
《關于 2022 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 〔2021〕466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市州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科技部門、發改部門推薦申報
十七、支持制造業數字化賦能獎勵
(一)適用對象
省級“5G+工業互聯網”示范工廠以及數字化轉型典型應用場景的項目企業
(二)支持措施
每個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若干財政支持政策〉 的通知》(湘財企 〔2022〕1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十八、省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和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獎勵
(一)適用對象
符合條件的首臺 (套) 重大技術裝備的研制企業、新材料生產企業
(二)支持措施
對單臺設備或核心零部件最高獎勵 100 萬元,成套設備最高獎勵 500 萬元;對重點新材料產品首批次應用示范項目給予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財企〔2021〕11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十九、質量品牌及知識產權標桿企業獎勵
(一)適用對象
新獲認定的湖南省工業質量標桿、品牌培育示范企業、知識產權運用標桿企業
(二)支持措施
一次性給予30萬元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財政廳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制造強省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的通知》(湘財企〔2021〕11號)
(四)申請途徑
無需申請,直接獎勵
二十、制造業創新中心獎勵
(一)適用對象
省級及以上制造業創新中心
(二)支持措施
被工信部批復同意組建的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科研團隊獎勵1000萬元,對省工信廳認定的省級制造業創新中心科研團隊獎勵2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湖南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印發〈關于加強湖南省工業新興優勢產業鏈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組 〔2019〕30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五)申請材料
湖南省制造業創新中心科研團隊獎勵申報書
二十一、省移動互聯網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一)適用對象
省移動互聯網產業相關企業
(二)支持措施
對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采取補助或獎勵方式予以支持
(三)政策依據
《關于持續推動移動互聯網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做強做大數字產業的若干意見》(湘政辦發 〔2020〕47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二十二、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
(一)適用對象
促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完善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的項目
(二)支持措施
采取無償補助、獎勵等支持方式,單戶企業支持額度原則上不超過1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湘財企〔2020〕14號)
(四)申請途徑
企業通過所在地的工信部門、財政部門推薦申報
二十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
(一)適用對象
從事農業生產活動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具體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業企業、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農業生產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納入全國系統名錄的家庭農場、種養大戶;不含林業類經營主體
(二)支持措施
對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獲取的貸款按年度進行相應貼息,具體貼息標準為:貸款金額在1000萬元以內(含)
的,按照不超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 的50%進行貼息;貸款金額在 1000—5000 萬元 (含 5000 萬元)
的,按照不超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 的 25% 進行貼息,貸款金額在5000萬元以上的,按照不超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 的
15% 進行貼息。單個主體年度貼息金額不超過100萬元。貸款利率低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 的按實際利率計算。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農業農村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貸款貼息工作實施方案〉 的通知》(湘農聯〔2022〕22號)
(四)申請途徑
由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向所在地農業農村部門申請
二十四、電子商務發展支持政策
(一)適用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園區
(二)支持措施
1.對首次認定為國家級電子商務示范基地和電子商務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可獎勵100萬元、80萬元。對首次認定為省級數字商務集聚區的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可獎勵60萬元。
2.對在湖南省注冊且年網絡交易額首次超過100億元的線上批發零售企業,按企業當年新增地方稅收貢獻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可獎勵100萬元。
3.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產業帶,最高可一次性獎勵100 萬元。對符合條件的跨境電商產業園,最高可一次性獎勵 500 萬元。對省級公共海外倉給予首年最高 60 萬元/個、后兩年每年最高 30 萬元/個的支持,單個企業三年累計支持最高可達到500萬元。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打好經濟增長主動仗實現經濟運行整體好轉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 〔2023〕4號)
(四)申請途徑
第1、3項根據省商務廳通知先申請認定,再根據市州商務局通知申請資金支持。
第2項根據市州商務局通知直接申請資金支持。
二十五、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
(一)適用對象
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園區
(二)支持措施
1.對跨境電商年交易額首次達到1億元、10億元的企業,根據其在湖南的年進出口額、納稅額和就業貢獻,分別給予最高20萬元、100萬元獎勵。
2.對跨境電商行業領軍企業來湘新設立企業 (集團)總部,且注冊資本在2000萬元以上的,最高獎勵其在湘企業 500 萬元。對跨境電商行業領軍企業來湘新設立功能性總部的,最高獎勵其在湘企業300萬元。
3.支持我省傳統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業務試點,對年孵化服務費給予支持。
4.對新通過國際認證的跨境電商企業,按不超過國際認證費用80%的比例,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使用自主品牌進行全球推廣服務的企業,按不超過年跨境電商網絡營銷推廣費用30%的比例,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5.對生產銷售同類產品的供應商企業、跨境電商企業集中 (相關企業數量達到 20家)、年進出口額達到 10億元的跨境電商產業帶所在縣 (市、區),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6.對運營跨境電商園區面積達到
4000 平方米以上,具備跨境電商企業運營所需配套服務設施和一站式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功能,入駐跨境電商企業數量達到 20
家以上、跨境電商年交易額達到 20億元或年進出口額達到 5億元的園區,根據園區納稅額和就業貢獻度,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0萬元。
7.對成功孵化跨境電商企業 10 家以上的孵化中心運營主體,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8.對帶動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跨境電商、服務數量在100 家以上、有實際進出口業務的企業或機構,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9.對省級公共海外倉給予首年最高 60 萬元、后兩年每年最高 30 萬元的支持,單個企業三年累計支持不超過500萬元。
10.指導我省企業爭創商務部優秀海外倉實踐案例,對入選案例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100萬元。
11.對自建自用海外倉達到3000平方米以上,在海外倉所在國家或地區進出口額達到 1 億元以上的建設運營企業,根據其海外倉面積和進出口額,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2.對服務我省中小微企業10家以上、年跨境電商進出口額達到 1 億元的跨境電商集貨倉,最高給予一次性獎勵50萬元。
13.將跨境電商相關職業 (工種) 納入培訓補貼范圍,對符合職業技能培訓政策的,按規定給予培訓補貼。
14.按照我省現行出口信用保險支持政策,對開展跨境電商業務的小微企業通過“中國國際貿易單一窗口”投保的出口信用保險保費,省級財政予以全額支持,對一般企業保費和出口信用保險項下融資貼息給予相關支持。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跨境電商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政辦發 〔2023〕9號)
(四)申請途徑
第1、3、4、8、10、11項根據市州商務局通知直接申請資金支持。
第 2 項按照“來湘設立總部領軍企業獎勵”申請資金支持。
第 5、6、7、9、12 項根據省商務廳通知先申請認定,再根據市州商務局通知申請資金支持。
第13項向當地人社部門直接申請資金支持。
第14項根據省商務廳通知由保險公司統一申報、集中撥付。
二十六、外貿企業申請AEO(Authorized EconomicOperator)高級認證支持
(一)適用對象
外貿企業
(二)支持措施
省商務廳與長沙海關加強聯動,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服務我省 2022 年新增 10 家以上 AEO 高級認證企業,對通過AEO高級認定的企業在認定過程中,為完善自身信用體系建設所產生的咨詢輔導費、體系建設費、委托業務費等服務費用給予一定支持。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商務廳 長沙海關關于聯合開展 AEO 高級認證企業培育工作的通知》(湘商貿 〔2022〕5號)
(四)申請途徑
可通過市州、縣市區商務局申請辦理
(五)申請材料
企業開展 AEO 高級認定工作中所產生的咨詢輔導費、體系建設費、委托業務費等服務費用憑證
二十七、“一帶一路”重大項目獎勵
(一)適用對象
1.企業通過綠地投資、跨國并購實施的5億元以上國家鼓勵類對外直接投資項目;
2.湖南工程企業完成營業額 10 億元以上海外總承包項目或20億元以上分包項目且帶動我省產品出口。
(二)支持措施
根據相關情況對企業給予不超過 40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發 〔2018〕13號)
(四)申請途徑
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
二十八、境外經貿合作園區獎勵
(一)適用對象
經東道國政府正式批復認可、湖南企業主導建設或運營、帶動湖南實體經濟發展效果明顯的境外經貿合作園區
(二)支持措施
經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認定為省級境外園區的,一次性給予不超過 300 萬元的獎勵;對經商務部、財政部考核認定為國家級境外園區的,一次性再給予不超過 300 萬元的獎勵。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發 〔2018〕13號)
(四)申請途徑
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
二十九、新引進優質外貿實體企業獎勵
(一)適用對象
新引進的年進出口實績5000萬美元以上且有較大產業帶動能力的外貿實體企業
(二)支持措施
1.新引進的年進出口實績 5000 萬美元以上且有較大產業帶動能力的外貿實體企業,一次性獎勵200萬元。
2.對新引進年進出口實績5億美元以上且有較大產業帶動能力的外貿實體企業,按“一事一議”方式給予支持。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進一步加強招商引資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的通知》(湘政辦發〔2020〕38號)
(四)申請途徑
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
三十、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培育項目前期費用獎勵
(一)適用對象
經申請認定的湖南省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培育項目,給與前期費用支持,支持資金用于企業“走出去”市場開拓
(二)支持措施
經省商務廳、省財政廳認定為湖南省對外投資合作重點培育項目的,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50萬元。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商務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 2022 年對外投資合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湘商外經 〔2022〕1號)
(四)申請途徑
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
三十一、對外投資合作項目貸款貼息獎勵
(一)適用對象
對企業為從事境外投資和對外承包工程,用于項目經營的中長期貸款 (1 年期及以上的貸款) 以及疫情期間企業用于境外項目的貸款給與貼息補貼
(二)支持措施
人民幣貸款補貼率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實際利率低于基準利率的,不超過實際利率;外幣貸款補貼率不超過
3%,實際利率低于 3% 的,不超過實際利率;補貼比例不超過同期貸款實際發生費用的
50%,對聯盟抱團項目核心企業的補貼比例在一般項目補貼標準的基礎上可再上浮30% (上浮后的實際補貼比例不超過50%)。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商務廳 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做好 2022 年對外投資合作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湘商外經 〔2022〕1號)
(四)申請途徑
向所在地商務主管部門申請
三十二、生物醫藥重點企業、重點品種遴選
(一)適用對象
符合政策規定的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
(二)支持措施
對獲選企業和品種進行授牌和獎勵,為臨床運用、進出口通關等方面提供便利。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生物醫藥產業重點企業、重點產品遴選辦法》(湘藥監綜財 〔2022〕12號)
(四)申報途徑
企業自主申報,市州市場監管部門初審,省藥品監管局組織評審后報省藥品 (疫苗) 安全和高質量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審定后對外發布
(五)申報材料
1.企業主體資格證明:營業執照、藥品生產 (經營)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生產 (經營) 許可證,化妝品生產許可證。
2.產品資格證明:藥品注冊批件、醫療器械注冊批件等。
3.主營業務收入與銷售額證明:①企業或產品過去3年內所獲得的設區市級以上榮譽或獎勵證明;②企業主營業務收入證明、納稅情況相關證明。
4.其它佐證材料:省級以上媒體新聞報道、省級行業協會組織、第三數據研報等能夠證明企業或產品行業影響力、市場占有率領先優勢的證明材料,以及企業認為其它有助于專家評委結果的證明材料。
三十三、省文化和旅游項目資金支持政策
(一)適用對象
符合當年文化和旅游項目資金申報通知要求的文化旅游企業
(二)支持措施
具體以當年申報通知要求為準
(三)政策依據
《湖南省文化綜合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湘財文〔2019〕13號)
(四)申請途徑
向企業所在地文旅部門逐級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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