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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為推進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創新融合和高質量發展,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助推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制定宿州市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政策,共33條獎勵補助。下面是政策全文,有想要申請其中獎補資金的,可以咨詢小編了解如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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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進集聚發展
1.圍繞明確的重點領域,深入實施現代服務業集聚發展工程,到2020 年力爭建成20家左右市級服務業集聚區,創建10 家以上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3家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園區、3家省級特色商業街區,突破 100 億元營業收入,集聚高端要素,強化輻射帶動,推動形成一批高質量的產業集群。
2.統籌設立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每年安排專項資金1000 萬元,并根據資金使用績效及財力狀況逐步增加。對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最高30萬元獎補,并優先支持申報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3.對新認定的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示范園區、省級特色商業街區,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別給予50 萬元、100萬元、100萬元。
4.支持現代服務業集聚區依托開發區優化布局,對省級及以上開發區內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集聚示范園區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參照所在地開發區工業企業享受相應的扶持政策。在省、市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和集聚示范園區推行企業投資項目代辦制度。
二、加快主輔分離
5.支持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分離生產流程中非核心但具有比較優勢的研究開發、工業設計、檢驗檢測認證、第三方物流等服務功能,設立獨立法人企業,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專業化發展。針對分離出的服務業企業,稅務、財政等部門要相互協調配合,制定相關措施,落實稅收優惠政策、解決財稅負擔。
6.對制造業企業分離后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600 萬元以上且服務5家以上制造業企業的,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原制造業企業最高30 萬元一次性獎勵。
7.分離后新設立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自用的房產、土地,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按照稅收管理權限報批后,可予以減征或免征;其擁有并用于生產經營的主要固定資產因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采取雙倍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
8.分離前制造業企業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對分離后新設立的科技研發類企業,可享受與高新技術企業同等的扶持政策。
三、壯大市場主體
9.對首次進入全國服務業500 強的市內企業,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 100萬元獎勵。對首次晉升5A、 4A 、3A、2A 級的物流企業,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分別給予 100萬元、80萬元、 50 萬元、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10.支持發展總部經濟,對新引進的國際性、全國性、區域性服務業企業總部以及國內 100 強、銷售中心、采購中心、結算中心等功能性總部,由所在縣區、園區根據實際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給予支持。(責任單位: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園區管委會)
11.鼓勵服務業企業升規入庫,對新增入庫的規模(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或年營收增速超過 20% 的規模(限額)以上服務業企業,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適當的資金獎勵。
12.對新認定的國家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單位,在現有政策支持基礎上,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再給予資金獎勵。對新認定的服務業中國馳名商標、國家地理標志商標、“中華老字號”、中國特色商業街等,按有關政策規定給予獎勵。
四、實施重大項目
13.在全市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中,圍繞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每年擇優選擇 5 -10個行業影響力大、帶動力強的重大項目,納入市政府定期重點項目調度會,建立相應調度機制,加強協調推進。
14.列入省委、省政府調度的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使用省級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對納入省重點項目年度投資計劃的其他服務業項目,可以申請使用市級預留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經市、縣政府批準后可以依法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15.充分利用重大會展、重大經貿活動等,開展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招商引資和多種形式的銀企對接活動。實施一批國家重大軍民融合類現代服務業項目,打造軍民融合產業發展基地。
五、擴大全面開放
16.加快落實服務業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政策措施,按照金融、文化、教育、交通運輸等領域擴大開放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出臺配套措施。
17.積極推進自貿區試點經驗復制推廣,推動與發達地區深度合作,支持在現代服務業領域加大承接產業轉移力度,合作共建“飛地經濟”產業園等跨地區服務業合作園區。
18.積極擴大服務貿易,支持發展旅游、運輸、建筑等服務貿易,謀劃建設國家和省服務貿易特色出口基地。嚴格落實對認定的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服務貿易類),減按 15% 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政策。
六、深化重點改革
19.深入推進農業綜合改革試點等各類改革試點,持續推進申報創建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對于成功申報的,除享受省服務業發展資金獎勵外,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給予試點的地區最高 200萬元獎補。試點地區要制定配套專項支持政策措施。
20.進一步擴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范圍,積極推動居家養老、公共文化、人力資源、咨詢評估、征信服務、政策評價等領域購買服務。加快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行業協會商會脫鉤改革,支持參與承接政府購買服務。
21.全面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及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建立并完善服務業企業對市場準入不公問題直接投訴和協調處理機制。推進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只進一扇門”“最多跑一次”改革。
七、創新投融資服務
22.積極設立市現代服務業產業基金,積極爭取省現代服務業產業基金,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大數據、物聯網、文化創意、旅游 + 、體育+等新產業,以及平臺經濟、共享經濟、體驗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
23.支持有條件的縣區、園區根據實際情況設立縣(園區)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有效引導和支持社會資本投資現代服務業重點領域。鼓勵采用市縣共建、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 PPP)等模式,面向重大新興產業基地配套建設生產性綜合服務平臺,市“三重一創”引導資金結合項目情況按規定給予支持。
24.培育推動企業上市掛牌融資,對在境內外證券交易所首發上市、在全國股轉交易中心掛牌融資的企業,市財政分別分階段給予總額不超過 400 萬元和200萬元獎勵;對在省區域股權交易中心掛牌融資的企業,按是否完成股改分別分階段給予 100萬元和 3萬元的獎勵;對將注冊地遷入我市并在 2020年以前實現上市掛牌的企業,市財政給予一次性獎勵。其中,在主板上市給予1000 萬元獎勵,在中小板、創業板上市給予600萬元獎勵,在新三板掛牌給予 300 萬元獎勵。
25.支持金融機構根據輕資產類服務業企業的融資需求,擴大知識產權、股權、特許經營權、應收賬款、收費權、動產等抵(質)押貸款業務。
八、強化人才支撐
26.組織實施現代服務業人才引進培養計劃,將服務業高端人才納入市新興產業領軍人才、享受政府特殊津貼人員等選拔范圍。開辟職稱評審綠色通道,高層次人才職稱評審采取同行推薦制,由 2名同專業領域正高級職稱人才聯名推薦,即可直接進入評審。放寬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職稱評審資歷、年限、繼續教育學時等資格限制。
27 .著力引進服務業創新創業團隊,對實現新興產業突破或具有重大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的,優先支持納入產業創新團隊。加強青年創業人才培養,支持各地為高校畢業生直接落戶、就業創業等簡化手續、提供便利。
九、提升配置效率
28 .鼓勵用地單位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的情況下,充分利用原有工業廠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發展研發設計、創意文化、旅游休閑、健康養老等業態。在符合城鄉規劃前提下,企業退出后的工業用地轉產發展生產性服務業,以及制造業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興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自營生產性服務業,經批準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
29 .對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要求的服務業項目,其環評文件按規劃環評意見進行簡化,對登記表類建設項目環評實行備案管理。
30 .嚴格落實服務業企業水、電、氣與工業同價政策,加強對服務業領域違規收費項目的清理和監督檢查。積極推薦用電容量315 千伏安及以上的商業用戶按照我省工商業兩部制輸配電價標準,參加全省電力直接交易。
十、加強組織實施
31 .重新調整市服務業發展領導小組組長及成員單位,統籌協調指導全市現代服務業發展。各縣區、市管各園區相應調整或建立現代服務業發展協調推進機制。
32 .市統計部門牽頭指導和協調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參照省級現代服務業分類標準和統計指標體系建立情況,研究制定我市標準體系,加強生產性服務業、生活性服務業統計監測,建立服務業統計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對服務業運行情況進行定期分析、通報。
33 .完善考核體系,加大對服務業發展目標和政策落實情況的督查、考評力度。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健全服務業企業信用獎懲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關于宿州市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政策,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可以直接咨詢小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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